莫扎特的《第七鋼琴協(xié)奏曲》,F(xiàn)大調,K242,為三架鋼琴而作,因此也稱《為三架鋼琴而作的協(xié)奏曲》,作于1776年2月。此曲為其贊助人薩爾茨堡的主教羅德隆伯爵夫人安東尼雅(Antonia Lodron, 1738-1786)及兩位愛女阿蕾霞與朱瑟比娜而作,莫扎特與風琴演奏家德姆勒(Johann Micluvl Denunler, ?-1785)、鋼琴制造家斯擔(Johann Andreas Strin, 1728-1792)于1777年10月首演。因朱瑟比娜演奏技藝不夠,此曲刪去第三鋼琴部,有雙鋼琴譜,故另有雙鋼琴演奏版。
第一樂章 樂隊合奏呈示的兩個主題。3架鋼琴接過后,按第一、第二主題順序,大多在無樂隊伴奏的情況下,由3架鋼琴順序進行。發(fā)展部、再現(xiàn)部均按常規(guī),華彩樂段由第、第二鋼琴擔任。
第二樂章 慢板,降B大調,奏鳴曲式。歌調型優(yōu)美的第一主題,由弦樂演奏后,第一鋼琴呈示開頭動機,第二主題改由第二鋼琴表現(xiàn)。自41小節(jié)起為再現(xiàn)部,華彩只有8小節(jié)。
3第三樂章 小步舞曲,F(xiàn)大調,回旋曲式。小步舞曲性格的第一主題先由第一鋼琴呈示,B段為c大調,C段為C小調,先由第二鋼琴演奏。第三次上場的A段則插入降B大調新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