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15人):
體育類:田徑5人
美術類:繪畫5人、書法5人
詩山(10人):
體育類:排球10人
藍高(35人):
美術類:繪畫30人、書法5人
二、特長生的報名
學生填報中考志愿時,相應批次的第一志愿應填報報考特長生的招收學校。報考招收特長生學校只可報考一所,如填報兩所及以上學校的,取消該考生的特長生錄取資格?忌鷪竺麜r均應填寫特長生報名表(見附件一),由考生所在學校統(tǒng)一審查簽署意見后,于5月25日(星期五)前送交特長生招生校。
三、資格認定和測試工作
1、特長生資格由各錄取校確定并組織測試,各類各專業(yè)滿分均為100分,測試應在6月11日(星期一)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招生校確定并通知有關考生校的考生。測試成績當日公示,最遲次日公示。
2、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切實規(guī)范各地中考中招工作秩序的通知》(閩教基[2009]43號)文件精神,縣級市不得出臺中考中招照顧政策。因此,各校在制定特長生招收方案時,不得出臺專業(yè)加分政策。
3、各招生校應嚴密組織,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專業(yè)測試必須提前通知市教育局中教科、紀檢組參加。
四、實行公示制度
各招生校應把招收特長生的考生資格、計劃數、測試辦法(包括測試程序)、測試具體時間等于5月28日(星期一)前報送教育局中教科審核,經招委會同意后向社會公示,并在招生校網站上公布。各校特長生的報名情況于專業(yè)測試前在招生校校務公開欄里公布,確定的初選名單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的政務公開欄以及招生校的校務公開欄里公布。各招生校的校長應負起考生資格審查、專業(yè)測試、人選確定等工作的責任。初選名單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確定,并于6月18日(星期一)前將確定的初選花名冊(附件二應加蓋學校公章,并由校長簽名)報送市教育局中教科。
五、特長生的錄取
凡參加體、音、美特長生錄取者,專業(yè)成績最低控制線為60分,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須達到C級及C級以上。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總評等級“良”或以上。特長生的錄取按照考生專業(yè)特長等次(專業(yè)測試名次)錄取,同等條件的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錄取為該校的特長生即視為該校的統(tǒng)招生,錄取名額從該校的統(tǒng)招生計劃數中扣除。凡專業(yè)成績、中考體育考試成績和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總評等級達不到最低控制線者一律不得作為特長生錄取,不能完成的特長生計劃吊銷。
2013年開始,體育特長生必須在初中階段參加南安市級及以上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4名或運動成績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中考體育測試成績A。藝術類特長生必須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家、省、市教育系統(tǒng)舉辦的有關藝術類現場比賽中獲得優(yōu)異成績或參加南安市教育系統(tǒng)舉辦的文藝匯演。
2、特長生初選花名冊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點此查看:福建省更多中小學音樂特長生招生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