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重慶市2013年市屬普通高校招收特長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號),我校2013年繼續(xù)招收部分優(yōu)秀特長生。為確保特長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資格條件
(一)特長生必須是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1.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委、重慶市體育局聯(lián)合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在游泳、藝術體操、健美操項目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jīng)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測試認定者;
2.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jīng)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者;
3.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辦的“快樂陽光”重慶市中小學生才藝大賽藝術表演類高中組個人項目比賽、市級學生藝術展演藝術表演類三人(含)以下項目獲二等獎(含)以上,并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公示者。
二、招收項目、規(guī)模及范圍
項目:游泳、健美操(含藝術體操)、聲樂、舞蹈、戲劇(含主持)。
規(guī)模:我校普通本科在渝招生計劃的0.5%以內(nèi)。
范圍:普通文、理類。
三、考生申報程序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可登陸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cqksy.cn/)下載《重慶市2013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申報表》,按要求填寫并加蓋中學鮮章,持申報表、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我校招生辦公室登記。
報名地點:四川外語學院西區(qū)辦公樓A212招生辦公室
截止時間:2013年6月7日12點
四、認定和測試辦法
特長生所具有的特長能力水平原則上須先通過市級資格測試認定測試,再參加我校組織的選拔認定測試。
我校定于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上午對擬報考我校的特長生進行現(xiàn)場測試,經(jīng)學校招生委員會和特長生招生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審,測試認定入選特長生名單于6月14日開始在我校招生辦公室網(wǎng)站公示7天,高考成績公布并劃定各批次分數(shù)線后,我校將與入選特長生簽訂《四川外語學院特長生錄取協(xié)議書》。6月28日前將預錄取特長生名冊報送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進行集中公示。對在公示中反映出有問題的考生將嚴格查處,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特長生照顧政策。
五、錄取辦法
(一)以下特長生錄取時在相應批次控制分數(shù)線下20分以內(nèi),由學校增加計劃,提高一個批次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1.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jīng)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公示者;
2.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我校組織的測試中成績特別優(yōu)秀并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公示者。
(二)以下特長生錄取時達到相應批次控制分數(shù)線,由學校增加計劃,隨學校正常批次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我校組織的測試中成績良好并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公示者。
(三)體育特長生,參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試點高校的招生辦法錄取,由學校增加計劃,采取在二本控制線的65%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四)按特長生招生政策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高考統(tǒng)一的加降分照顧政策。
六、嚴格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特長生測試認定工作,強化監(jiān)督檢查,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特長生測試認定中出現(xiàn)徇私舞弊、重大疏漏或違反規(guī)定錄取特長生的單位或個人,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對在特長生測試中被確認為違規(guī)的考生,根據(jù)《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取消其當年特長生錄取資格;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七、本招生章程由四川外語學院招生辦公室制定并擁有最終解釋權。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壯志路33號 郵編:400031
電話:023-65385206
【點此查看:四川外語學院高考藝術特長生招生考試更多信息】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